瑞昌市202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满足青少年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需求,培养和输送优秀后备体育、美育人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
招生计划
1.特长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一中、二中总招生计划之内,两校共计招收特长生100人,其中一中50人、二中50人。
2.一中计划招收特长生50人,其中综合实践类特长生10人,体育类特长生20人,艺术类特长生20人。体育类特长生指定田径和球类(篮球、足球、乒乓球)。
3.二中计划招收特长生50人,其中体育特长生25人,艺术特长生25人。体育特长生指定田径5人、球类20人(篮球、足球、羽毛球);艺术特长生指定美术、音乐、传媒、舞蹈(不含街舞)等专业特长。
报名条件
1.初中阶段,体育方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运动会单项前8名的学生或集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近三年获得九江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由九江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运动会单项前3名的学生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近三年获得瑞昌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由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运动会单项第1名的学生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
2.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的学生。
3.初中阶段,在《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2018〕9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前8名,九江市级前3名的学生。
4.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文艺表演或比赛中,个人表演节目或个人艺术作品获得江西省级三等奖、九江市级二等奖、瑞昌市级一等奖的学生。
5.取得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项十级以上证书者,限器乐、声乐、舞蹈(不含街舞)、素描、水粉、水彩、中国画、书法。
以上条件具备其一即可参与特长生招录。
报名方式
符合特长生招录准入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打印的考生信息确认表、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按填报志愿由就读学校于6月30日前统一汇总到教育局教育股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招生学校和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共同组成特长生招生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由中招办向社会公示1周。对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预录取对象。
录取方式
1.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年一中、二中最低录取线的80%。
2.凡达到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录满各类别特长生招生计划,且各类别招生计划未录满不调剂。
3.特长生的最终录取结果由瑞昌市中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