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和《九江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小学一年级
1.凡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因身体原因需要延迟入学的须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瑞昌籍适龄儿童可到九江市或瑞昌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肢残及其他轻度残疾的适龄儿童,以随班就读为主,在户籍所在地普通学校就读;具备学习条件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通过“送教上门”接受义务教育。
2.小学一年级新生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学校根据划片招生范围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做好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农村学校统筹安排本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在本乡镇务工或创业的人员子女免试就近入学。
初中一年级
1.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一律免试入学。
2.农村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免试直升初中(武蛟小学、白杨小学毕业生直升武山学校;黄金小学毕业生直升夏畈中学)。城区小学毕业生按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规定由教育局统筹分配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按照《九江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文件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和录取入学工作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总体招生规模“只减不增”的要求在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范围内招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须报教育局审定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任何形式选拔生源,严禁采用测试或“密考”等名义选拔学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瑞昌范围内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提前摸底、承诺借读、预约就读等任何形式争抢生源。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要求
1.凡瑞昌市城区户籍或在瑞昌市城区拥有合法常住住房且开学前已经入住的居民,其子女可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2.合法常住住房证件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权证性质为住宅。非住宅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作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
3.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须由家长如实提供城区学校就学材料,家长、班主任和毕业学校校长在《瑞昌市2022年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由毕业学校初审拟录取,初中录取学校复审,学生凭教育局下发的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4.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生源认定条件: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安排在城区相对应的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1)适龄子女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均为城区户籍的,只需提供家庭户口簿;(2)户籍不在城区、但在城区有合法常住住房的,须提供家庭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3)在城区有合法常住住房但房产证在银行按揭抵押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家庭户口簿、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及3个月生活水电缴费记录;(4)实际居住城区但无房产证件资料的(城区安置房、廉租房、公租房、自建房户),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及3个月生活水电缴费记录,安置房、廉租房、公租房户须提供合同,自建房户需提供乡、镇、场、街道办证明。以上要求提供的居民户口、房产、合同、水电发票等资料,户主姓名必须一致。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学校学位容量最大限度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位容量招生,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班,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班,其它年级大班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学位容量),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学位容量),则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报名及资格审查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普通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二是中职类(高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考生报名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初二年级的考生参加地理和生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不分报名类别。
2.初中学校要严把初中学考报名资格审查关。一是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学考;二是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瑞昌市户籍的生源;三是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考;四是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3.按照《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外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或在学籍所在地报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确有需要在瑞昌参加初中学考的,须由本人及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教育局教育股递交书面申请并经盖章同意方可报考。(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考报名和缴费工作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已全部完成)
志愿填报
1.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可以兼报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中职类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规范、慎重,学校负责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
2.科学理性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在指导学生填报重点高中志愿时,要理性分析,科学指导,达到“高段多出、中段达标、低段多进”的目标要求,要结合一中和二中招生计划比例确定两校填报志愿比例。
3.一中、二中把招生计划72%的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考 试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和《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仍实行两考合一,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听力20分);物理80分(不含实验);化学70分(不含实验);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6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不含实验);总分830分。
初二年级:地理50分;生物50分(不含实验)。
2.考试形式及要求: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乘以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3.考试时间: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至19日。语文考试为150分钟;物理、化学同场分卷为150分钟,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为150分钟;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初二年级为100分钟、初三年级为80分钟;其它科目均为120分钟。
4.根据考点设置相对集中的原则,我市分设一中、二中两个考点。
5.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测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考查科目测试相关工作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由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完成。
6.其余有关考试问题均严格按省规定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录 取
1.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师范定向类、重点高中、一般高中类和中职类的顺序分批次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组织新生报名工作。
2.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录取。凡录取到重点高中的考生,其考查科目成绩必须全部为合格等级。凡未参加初中学考无当年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中学籍转接手续,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
3.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我市2022年师范定向类计划招生25人(定向培养本市乡村小学教师15人,其中男生6人,女生9人;定向培养本市乡村幼儿园教师10人,其中男生2人,女生8人;如男生计划招不满可转招女生)。师范定向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市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九江市下达的职普比例划定,各校具体招生计划等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另文下达。我市各普通高中志愿的填报工作等招生计划下达后再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填报。
5.历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均衡生的优惠政策,参照一中、二中特优班录取分数线录取。
6.在外地就读的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回瑞昌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户籍所在地均衡生录取线录取。对在省外以及跨设区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瑞昌籍考生,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录取高中,须提供学生考试所在地录取分数线、初中学考成绩到教育局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由教育局汇总相关证明材料报九江市教育局,由九江市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备案落实招生计划。
三、其他入学规定
1.凡在我市城乡务工或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统一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办理,凭《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证明》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或创业人员(指在湓城、桂林、赛湖辖区和我市城区工业园内务工或创业的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在城区以外的乡(镇、场)务工或创业人员子女按就近原则安排在务工或创业地公办学校就读。
2.学生转学插班、休学、复学等事项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办理。为方便群众,政务服务中心继续实行学生转学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凡有瑞昌城区户籍或在城区有房产且近一年内有三个月水电缴费记录的申请转学人员可通过登录“赣服通”APP(手机应用商店搜索“赣服通”下载登陆)进行线上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时间为:小学一年级升二年级、二年级升三年级转学8月1日—5日;小学三年级升四年级、四年级升五年级、五年级升六年级转学8月8日—12日;初中七年级升八年级、八年级升九年级转学8月15日—20日(双休日除外)。不具备线上办理条件的按照以上时间同步到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792-4819493。
3.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任何名目的重点班和变相重点班,城区小升初毕业生全部实行电脑随机编班。
4.在外县就读或在我市农村学校就读的瑞昌籍小学毕业生,如需要到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必须在2022年7月30日以前持城区学校入学的相关证明及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到教育局教育股注册登记,超过注册登记时间的,则根据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按照划片安排入学。
5.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中等学校,按照《关于做好九江市2022年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联〔2022〕2号)具体规定执行。
6.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8.本市招商引资企业的高管人员子女和本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学前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等待遇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入学。
9.其他省定优惠加分政策按照《江西省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10.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和《瑞昌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要求执行。
四、招生纪律
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牵涉面广的工作,各学校和全体招生人员要严格落实 “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执纪问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小学、初中、高中招生都要坚持六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服务公开、投诉举报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开好家长会,在指导家长、考生填志愿时,不能包办和擅自更改学生志愿。坚决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未经批准,各学校不准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必须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班额编班。对未按招生部门录取私自择校的学生,不得给予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各中小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不得接收不及龄儿童入学,各小学、初中新生不得考试编班,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执行。任何公办、民办学校要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实施意见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文件办理,瑞昌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